欧洲议会批准了某些转基因作物的使用
在欧盟(EU)立法者于周三最终批准放宽相关限制后,欧洲农民将被允许种植某些转基因(GMO)作物。
欧洲议会(EP)投票赞成更广泛地使用通过所谓“新基因组学方法”(NGM)获得的作物。 这些技术的支持者声称,它们可以提高作物的抗旱性和抗病性。
去年12月与欧盟理事会协商一致的规则,规定了改变生物体遗传物质的NGM技术的使用条件。 各方一致同意,将根据植物的最终遗传特性而非其培育方式对植物进行监管。 通过转基因技术获得的植物将分为两类,每类均适用具体的法律要求:
第一类通过传统育种方法培育的转基因植物,其基因变异数量有限,将被视为传统植物。 根据议会的要求,已明确规定:那些被培育为抗除草剂或能产生杀虫物质的植物,不能被视为第一类NGM植物;
第二类新基因作物(NGM)——是指具有更详细或更复杂基因改造的植物。 此类植物将适用现行严格的转基因生物(GMO)法规,并须进行风险评估。 欧洲议会报告指出,此类植物在欧盟境内进行贸易需获得单独许可。
这些规定将同时适用于欧洲产和进口植物。 在欧盟以外,一些通过新基因管理技术(NGM)获得的植物已经投放市场或计划投放市场,例如低麸质小麦、抗病马铃薯或耐旱玉米。
继续确保第二类转基因植物的完全可追溯性和标签标注仍是强制性要求。 此外,根据现行转基因生物(GMO)法规,欧盟成员国可限制或禁止此类作物的种植,即使这些作物已在欧盟获准种植。 含有第1类非转基因植物成分或由该类植物培育而成的作物品种,将被纳入欧盟公共数据库, 所有种子包装和繁殖材料均须标注为第一类非传统基因组技术(NGM),以便农民能够做出基于信息的决策。
为确保在应用NGM时能够培育出具备可持续性特征 (例如气候变化和抗虫性),该条例规定必须对通过NGM获得的植物对可持续性的影响进行监测。
有机生产中将不允许使用通过NGM获得的植物, 但如果因技术上不可避免的原因,有机生产区域内出现了第1类通过NGM获得的植物,则不视为违反规定。 欧盟委员会将评估本条例是否给有机生产者带来行政、经济或实际负担,包括生产者自身及消费者对该负担的看法。
新遗传性状(NGM)可申请专利,但自然界中存在或通过生物手段获得的性状或表型除外。 欧洲议会议员在该法规中纳入了保护措施,旨在防止市场集中,并确保价格可负担以及农民能够公平获取种子, 使他们继续拥有保留和留种的权利。
“这是欧洲农民和欧洲未来的一场历史性胜利。 通过批准使用新基因组技术(NGM),我们选择了创新、竞争力和粮食安全。 欧洲农民长期以来一直要求能够使用这些现代育种手段,从而培育出抗性更强、对农药依赖性更低的作物。 通过提供使用这些安全且有科学依据的育种技术的机会, 欧洲议会正在为欧洲农民提供支持,保障我们的粮食安全,并打造一个更具竞争力和创新力的欧洲”, ——欧洲议会就该议题的报告人、瑞典代表杰西卡·波尔菲亚德在欧洲议会投票后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