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拉塞一名被判犯有欺诈罪的农民获得减刑

Galloway veislė. FB nuotr

帕涅韦日斯地区法院维持了对一名扎拉塞(Zarasai)农民的判决,他被判犯有信贷欺诈和伪造证件罪,但修改了判决中有关 15,000 欧元民事索赔的部分。

帕涅韦日斯地区法院周一宣布,该案证实,该农民向国家支付机构(NPA)提交了伪造文件,以获得1.5万欧元的拖拉机补贴。他购买拖拉机的价格为 23,800 欧元,根据补贴规定,他有义务在九个月内用自己的资金全额支付这笔投资。

由于无法在期限内全额支付,该农民向国家农业局提交了伪造的文件,人为地将拖拉机的价格降低到 19 000 欧元。这就造成了购买拖拉机的钱已经付清的假象,该农民因此非法获得了 15 000 欧元的补贴。

立陶宛法医鉴定中心的专家证实,提交给 NMA 的文件是通过流水线伪造的。另一份合同的第一页被拿走并与原始合同页合并。此外,增值税发票上总会计师的签名也被发现是伪造的。

审判分庭驳回了辩方关于这些文件据称是拖拉机卖方因拖拉机交付缺陷而更正的说法,因为公司员工和会计记录都明确驳斥了这一说法。

被定罪人的辩护人在上诉中强调了违反禁止一罪二审原则的问题。辩护律师指出,国家海事局已经做出行政决定全额追回 15000 欧元的补助金,因此一审法院做出的相同民事诉讼判决给被定罪人造成了不必要的经济负担。

尽管地区法院确认对被定罪人的定罪和罚款构成了对该罪行的公平惩罚,但法院同意辩护律师关于其当事人有可能受到一罪二审的论点。

法官法庭决定撤销判决中关于 15,000 欧元损害赔偿的部分,因为该农民已经有义务通过行政方式向国家农业局偿还这笔款项。由于补助金的偿还完全涵盖了国家遭受的损失,法院维持了民事诉讼,以避免向被定罪者两次追偿相同的金额。

Panevėžys 地区法院的命令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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