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立陶宛公民因非法使用克林特·伊斯特伍德的姓名及肖像,被判須向該演員支付20萬歐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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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五,克莱佩达地区法院判决陶拉盖斯基斯的名人获得20万欧元的赔偿,因为他非法商业使用了好莱坞著名演员、奥斯卡奖获得者克林特-伊斯特伍德的姓名、形象和名声。

商人吉德里乌斯-布钦斯卡斯被判赔偿损失。

克莱佩达地区法院作为一审法院审理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民事案件。对立陶宛公民的索赔是由这位 95 岁的演员和拥有其肖像权的 Garrapata 公司提出的。

正如法院所报告的,该案件证实,被告 G. Bučinskas 管理的 „Mediatonas“ 公司在为 CBD 产品(大麻二酚,大麻植物中的一种物质)做广告时,未经原告同意使用了这位著名演员的姓名和形象,并声称他为广告产品代言。在网站上发表文章并声称该演员发表了不真实的言论,给人造成他本人使用并得到 CBD 产品帮助以及他向其他消费者推荐这些产品的错误印象。

被告对诉讼提出异议,对网站的所有权归该公司所有、出版物的真实性提出质疑,并援引了《公共信息法》中规定的免责理由。

在根据立陶宛上诉法院提供的说明重新审查案件后,法院首先评估了原告是否证明了公司的非法行为、损害、因果关系和过错。

„法院认定该公司违反了《民法典》和《广告法》的规定,因为在广告中,该公司未经原告同意,使用了原告的姓名和形象,并将原告从未说过的话归因于他,"克莱佩达地区法院在一份声明中说。

判决书指出,为广告目的使用世界名人的姓名、名誉和形象具有独立的市场经济价值,通常需要支付报酬。在本案中,法院认为,有关损害是在未经伊斯特伍德先生同意且未支付报酬的情况下在广告中非法商业使用其形象造成的。

法院还考虑到,该演员一般不参与商业广告活动,在其职业生涯中,只有在例外情况下才同意在广告活动中使用其姓名和肖像。

在评估损害赔偿金额时,法院指出,美国法院在本案中裁定立陶宛公司获得 500 多万欧元的损害赔偿,该裁定在立陶宛不具有任何初步或强制执行效力,但应与本案中的其他证据一并考虑,作为确定非法商业使用的程度和经济价值的数据来源。

出于广告目的使用原告的姓名和肖像,客观上成本很高,在市场上的价值也很高,因为原告享誉全球,声名卓著,而且在商业广告中极为罕见。所遭受的物质损失是以非法商业使用原告姓名、肖像和名誉的报酬损失来评估的。

考虑到广告的规模、互联网用户的可访问性以及申请人的声誉和商业目的,法院认为申请人已经证明了物质损失的存在。法院认为,就本案而言,赔偿 20 万欧元的物质损失是公平和适度的。

本案还证明,被告是该公司的经理、唯一股东和清算人。法院认为,被告知道美国的法律程序,但尽管如此,公司还是进行了清算,潜在的信贷债权没有登记,公司的剩余资产分配给了唯一的股东。法院认为,被告须满足民事责任的所有条件,并命令被告个人支付申请人遭受的损失。

法院部分支持申请人的诉讼请求,并命令被告支付 20 万欧元的损害赔偿金、程序性利息和诉讼费。

自判决通过之日起30天内,可通过克莱佩达地区法院向立陶宛上诉法院提起上诉。

从事网站开发的企业家公司„Mediatonas“已被清算。

C. 伊斯特伍德在其职业生涯中获得过四次奥斯卡奖和同样数量的金球奖。

凭借在《Menantis malice“》(1992 年)和《A Girl Worth a Million“》(2004 年)中的出色表现,他获得了奥斯卡最佳导演奖、最佳摄影奖以及最佳男主角奖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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