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公共农田转让给农户成员是否更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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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决定放弃耕作的农民,政府建议从2027年起,将从国家租用的土地转让给家庭成员变得更加容易。但农民们警告说,这可能会造成土地掠夺和滥用。

农业部(MoA)建议,这些农民的配偶、伴侣、父母、子女和孙子女不仅要接受过农业专业培训,还要有农民证书。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可以将国有土地的租赁权转让给他们。

农业部改善、农业用地和基础设施司司长奥拉-沙卢吉耶(Aura Šalugienė)说,只有在放弃耕作者的农场也被转让的情况下,修正案才允许转让从国家租赁的土地。

„建筑物或其他不动产的转让也可能涉及从国家租赁的农田的转让,但租赁权不能转让。为避免投机,不能只转让租赁权。必须转让其他不动产或不动产的一部分,"A. Šalugienė 向 BNS 解释道。

„例如,在将建筑物或其他不动产转让给孙辈时,租赁权也可以转让。但是,如果房产只转让给其中一个拥有权利的人,那么国有土地的租赁权就不能转让给另一个人。因为原则上他没有进行任何活动,"她补充道。

根据农林部代表的说法,农民只拥有租赁土地的情况几乎闻所未闻:„国有土地租赁权作为一个独立的客体不能转让,以避免滥用和投机的情况。

《土地法》的这些修正案将由政府讨论,然后由议会投票表决。

立陶宛家庭农场主联盟主席阿鲁纳斯-斯维托尤斯(Arūnas Svitojus)告诉 BNS,拟议的程序早在 20 年前就应出台。

他还对程序的透明度提出质疑,因为农场可能会被公司等接管。 <立陶宛青年农民和青年联盟副主席维陶塔斯-布依维达斯(Vytautas Buivydas)也持相同立场。

„重要的是不要制造可能被他人利用的漏洞,而不一定是为了确保农场的连续性“,–他告诉 BNS。

这位农民说,他对将土地转让给配偶、伴侣、父母或养父母的可能性表示怀疑。

„如果子女开始把土地分给父母,那就有点奇怪了。这不是问题的关键。那我们为什么允许父母将土地赠与子女呢?这不是在创造一种媒介,让这些土地开始行走吗?布依维达斯说:"这是个好主意,对年轻人来说是个好目标,但当我看到条件本身时,我就有疑问了。

„有可能成为未婚夫。我们今天签订合同,今天成为伴侣。这就是所谓的同居。明确谁是伴侣,是农场伴侣还是家庭伴侣,这一点非常重要。我在任何地方都没有看到只涉及自然人的句子,"他喃喃自语道。

A. Svitoy 说,修正案不符合农民的利益,尤其是那些拥有家庭农场的农民。

农业部表示,现行制度阻碍了家庭农场的代际更替;决定停止耕作并将农场或部分农场转让给家庭成员的农民必须终止国有农田的租赁合同,继任者必须重新启动土地租赁合同才能继续使用土地。

根据农业部的规定,转让农场的家庭成员有可能失去租赁的土地,因为这些土地可能会被租赁给其他农民。

根据农林部的统计,2 月 1 日,有近 1.42 万农民年龄在 40 岁及以下,4.44 万农民年龄在 40 岁及以下,4.44 万农民年龄在 40 岁及以下,2.58 万农民尚未达到退休年龄。

„这些数字表明,农民群体以老年人为主,年轻农民的比例相对较小。农业部在给 BNS 的评论中说:"有鉴于此,老年农民可能更愿意利用这个机会将国有土地租赁权转让给其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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